2020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0/9/10 16:31:41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463次
2020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指南
资助的对象主要是: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孤儿;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6.残疾学生;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9.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名单上的学生可直接办理申请,不在资助名单上的学生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或《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须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须持民政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须持南京市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5.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须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6.残疾儿童须持残联发放的学生(幼儿)本人的《残疾证》。
7.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须持相关证明。
8.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须持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9.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须持街镇(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0.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可持街镇(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家长准备好相关材料(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的一寸或两寸照片等),在2020年10月15日之前到幼儿园困难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困难资助申请手续。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5210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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